黑龙江省将实施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黑龙江日报4月5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14万吨、0.2万吨、5.02万吨、0.74万吨。
《方案》部署了十大重点工程,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领域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在重点行业绿色升级方面,我省将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积极布局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大力发展寒地冰雪、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促进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加力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将哈尔滨建成全国大数据中心重要基地。
在园区节能环保提升方面,我省将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布局分布式新能源,推进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微电网的试点示范,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方面,我省将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强化绿色施工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支持哈尔滨市申建国家“无废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
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方面,我省将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加快完善绿色交通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
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方面,我省将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探索可再生能源应用新示范、新模式。
在公共机构领域能效提升方面,我省将实施《黑龙江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扎实推进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绿色办公等“十大行动”。
在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方面,我省将深化哈大绥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机制。制定“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科学谋划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项目。实施安肇新河、鹤立河、蜚克图河等劣V类水体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面开展松花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
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面,我省将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省情,坚持先立后破,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将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
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面,我省将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提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持续开展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整治。
在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方面,我省将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