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各地区“碳中和、碳达峰”方案一览!收藏!
2020年9月,我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旨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碳中和愿景的重要宣示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大国责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
实现碳中和愿景,需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明确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从区域、地方层面制定和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对于全国实现碳中和愿景至关重要。梳理了近期我国区域发展规划和地方行动计划相关典型政策,并逐项总结重点内容,附带原文或解读链接,方便从业者追踪相关政策进展。
一、2022年区域“双碳”发展规划
1、东北地区
《“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详情>>
旨在保护大小兴安岭林区自然生态系统,提高生态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方案》提出2025年大小兴安岭林区建设目标,并从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十一方面提出建设国家储备林工程、积极开发国有林区碳汇项目等30项措施。
2、长江中游地区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详情>>
明确“十四五”期间长江中游城市群重点发展方向包括创建绿色发展先行区等,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共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等六个方面提出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等26条具体措施。
3、成渝地区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探索绿色转型发展新途径。《规划》提出到2025年成渝地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9.5%等7项约束性指标和5项预期性指标,并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八方面提出稳步推进区域碳排放达峰等24项工作任务。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详情>>
明确了成渝地区2025年发展目标,并提出开展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行动、区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等十项重点任务,包括打造绿色低碳制造业集群、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等26项内容。
4、黄河流域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规划》提出2030、2035和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了涉及产业绿色发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重点任务;在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方面,提出有序推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推进能源领域低碳发展、控制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等。
二、2022年地方“双碳”行动规划
注:斜体为该省/市有政策更新
1、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
1)北京市
《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详情>>
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两部分行动内容。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确定2022年北京市及各区碳排放强度下降3%左右等主要目标。《计划》明确了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以及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内容。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详情>>
《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北京交通发展建设的行动纲领,指出为实现碳达峰后稳中有降,北京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将继续向纵深推进,绿色出行比例持续提升,运输结构持续优化,新能源车加快替代传统燃油车等,明确了北京市交通领域发展的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发展目标并设3项约束性和19项预期性指标以及11项主要任务。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详情>>
旨在落实”双碳“战略,促进北京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工作目标,提出包括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造业节能降碳行动等在内的7大行动共22项任务,推动北京市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赋能绿色发展相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详情>>
旨在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低碳试点工作,探索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路径和工作机制,为北京市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累经验。将重点开展先进低碳技术、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区域及气候投融资四类试点工作。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电力发展规划》详情>>
《规划》提出了到2025年北京市电网结构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规模进一步扩大、2035年全市除应急外基本实现无煤化、绿电占比35%以上等目标,并从构建多源供电体系,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八方面,对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优化布局充换电设备、推动山区“煤改电”等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详情>>
提出了设施网络、服务体系和产业生态三方面发展目标,具体包括:到“十四五”末期,力争北京市充电桩总规模达到70万个,换电站规模达到310座;建立全市平原地区3公里、核心区0.9公里找到桩的共用充电设施,换电站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等;中心城区社会公用桩快慢充比例不低于2:1等。此外部署了17项重点任务。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详情>>
提出了到2025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10%左右(不含航空客货运输碳排)、万元GDP能耗下降14%以上、非应急情况下基本不使用煤炭,森林蓄积量增加到45%等主要目标,并部署了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严控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等五大重点任务,以期形成与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适应的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与节能政策措施体系。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详情>>
明确了北京市到2025年,基本完成燃油供热锅炉清洁改造、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清洁供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面积占比达10%左右等主要发展目标,并从提升供热行业韧性、推进绿色清洁供热、开展城镇智能供热等四方面部署了推进城镇地区化石能源供热的低碳转型、拓展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供热应用领域等16项任务。
北京市关于印发《“两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详情>>【新】
旨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与北京“两区”建设紧密结合,建设低碳可持续的绿色金融体系。提出包括完善绿色金融市场功能、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等四方面共22项任务。强调有序发展绿色交易,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以及加快建设绿色项目库等。
2)天津市
《天津市节能“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指导开展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工作。《规划》明确到2025年天津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等目标,并提出加强工业、建筑、交通领域节能等七项主要任务,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燃煤减量清洁替代等十项重点工程。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
推进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10%等10项约束性指标和13项导向性指标,从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六方面提出加快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机制、推动能源领域低碳转型等24项工作内容。
《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详情>>
旨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天津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等主要目标,并从推动实施重点工程、健全完善政策机制两方面提出推动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完善能耗双控制度等18项任务。
3)河北省
河北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加快推进河北省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6.5%等目标,从深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绿色转型发展等11方面提出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等38项措施。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促进河北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从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13%以上等12项约束性指标和6项预期性指标,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十二方面提出做好碳达峰开篇布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35项措施。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详情>>
从协同控制,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等十方面提出了30项工作任务,包括推进河北省碳监测评估试点、组建城市温室气体监测网络、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和信息化水平提升、探索碳源汇评估等。
《河北省加快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详情>>
旨在加快推进河北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从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等四方面提出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等28项措施。
《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
提出河北省农业农村2025年发展目标,并从全面加强农业农村产业支撑等四方面提出加快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生产低碳转型等重点任务,包括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加快农村建筑和用能低碳转型等。
《河北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详情>>
提出到 2025 年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河北省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等主要目标,从加快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等四方面提出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创新发展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等22项任务。
《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详情>>
旨在推动河北省固体废物治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明确了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体系、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推动生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农村废物资源利用及构建京津冀“无废城市”集群等任务。
4)山西省
《山西省“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加快形成山西省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现山西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以上、细颗粒物浓度低于40μg/m³等目标,明确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绿色屏障、发展生态经济等五方面重点任务。
《山西省深化低碳试点 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开展山西省近零碳排放、碳普惠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方案》提出深化低碳试点建设、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探索碳普惠机制试点、开展碳足迹认证试点四项任务,并明确上述各类试点项目在2022-2025年间的建设规划。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山西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详情>>
从使用清洁能源、绿色消费、低碳生活三个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山西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包括到“十四五”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等内容。
山西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促进山西省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X”工作体系。《方案》提出了2025和2030年工作目标,实施居住、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加强和健全绿色消费科技发展和制度保障等内容。
《山西省“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通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方案》明确了山西省2025年工作目标,从加强清洁生产评价、推行产品绿色设计等方面抓好工业、农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清洁生产、绿色低碳转型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山西省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山西省交通运输节能降碳,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了山西省2025年交通绿色发展目标,明确聚焦优化交通运输布局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发展绿色高效运输模式,稳步提升绿色出行水平等9项主要任务。
5)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详情>>
提出到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等目标,从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全面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等七个方面提出大力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等26项工作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详情>>
提出到2025年内蒙古可再生能源生产总量达到0.9亿吨标准煤等27项预期性指标,“十四五”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燃煤火电装机规模,并从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等三方面提出加快推进风电和光伏分布式发展等15项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详情>>
提出到2025年内蒙古非化石能源消费增长超过6.8%、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家指标等17条预期性指标和3条约束性指标,并提出实施控煤减碳工程、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等十二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实施差异化节能降碳机制等38项具体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大力推动内蒙古节能减排,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案》明确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目标,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城镇节能改造等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通过优化能耗双控制度、健全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等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内蒙古《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 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详情>>
旨在确保完成内蒙古“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从优化能耗双控目标管理方式、能耗总量弹性管理、优化评价考核和监测预警等八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加强能耗强度约束性管理,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合理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等。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十四五”巡游出租汽车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汽车的指导意见》详情>>
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全区力争每年新增、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中纯电动汽车占比不低于30%,“十四五”末力争以换电方式运行的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占比不低于70%等总目标,并明确了加快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车辆营运成本等五项重点任务,以推广应用纯电动汽车为重要抓手,助力交通运输领域“双碳”目标实现。
2、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
1)辽宁省
《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推进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提出到2025年辽宁省森林覆盖率要由2020年的42%提高至42.5%;森林蓄积量增加0.34亿立方米等目标,从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等七方面提出造林种草、提升林草碳汇能力等35项举措。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详情>>
旨在持续改善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规划》提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5%等13项约束性指标和9项预期性指标,并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十一方面提出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等43项具体措施。
《辽宁省科技厅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详情>>
提出加强辽宁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突破、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创新企业群体等六项工作计划,包括设立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专项,着力突破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钢铁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关键技术瓶颈等内容。
《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详情>>
旨在健全辽宁省氢能发展标准、政策体系,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高地。《规划》以建成高端完备的氢能产业体系,提高产值,开发核心技术,普及氢能源设施为发展目标。《规划》以氢气制备、储运、燃料电池技术和氢能应用为发展重点,提出了“一核、一城、五区”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吉林省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吉林省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划》从应对气候变化等四方面提出18项约束性指标和1项预期性指标,并明确实施协同差异管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九方面任务,包括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等37项工作内容。
《吉林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详情>>
从做好保供稳价,确保工业经济运行畅通等八方面提出100项措施,包括坚持绿色发展、鼓励支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详情>>
旨在持续深化吉林省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若干措施》从严控“两高”行业盲目发展、优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二十方面提出明确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制度、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环评试点等任务。
《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详情>>
提出加快构建“十四五”期间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吉林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十五五”期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等主要目标;部署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等九大重点任务;同时要求加强开展绿色低碳区域合作。
3)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详情>>
提出到2025年黑龙江省单位地区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等目标,明确了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园区节能环保提升、交通物流节能减排等在内的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从能耗双控等方面完善节能减排控制制度,以及从法规标准、经济政策等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等内容。
4)上海市
《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加快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全面发展、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规划》提出到2025年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年均增长率力争达到8%,规模达到2500亿元以上等发展目标,并从技术引领,打造先进装备新高地等五方面提出做强新能源技术装备、环境治理技术装备等19项措施。
《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满足上海市125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等目标;在引导设施应用绿色高效方面,明确要求推动新能源车充新能源电,鼓励新能源车与新能源融合绿色发展,结合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新能源与充电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建设等内容。
《上海市2022年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计划》详情>>
明确上海市开展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助力碳达峰行动两项重点工作,从应对气候变化等三方面提出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工作等21项常规工作。
《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降碳“百一”行动计划(2022-2025)》详情>>
明确了到2025年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力争平均每年节约1%的用能量的目标及5个具体指标。通过实施深入开展节能诊断挖掘、深化节能改造力度、深耕节能降碳能力建设等举措,推动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企业低碳化、绿色化、数字化改造,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绿色升级的任务达成。
《上海市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详情>>
旨在统筹推进上海市节能减排降碳和宏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工作安排》明确到2022年能耗强度和总量、碳排放强度得到合理控制,开展并推动“双碳”顶层设计和示范试点、推进能耗双控和碳达峰行动、加强污染物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等5方面100项工作。
《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详情>>
《方案》明确了上海市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203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等目标,并计划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详情>>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新增“双碳”相关内容,提出“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实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详情>>
明确了上海市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20%、2030年达25%,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力争2025年达到36%、2030年达40%左右,全社会用电量碳排放强度到2025年下降至4吨/万千瓦时左右、到2030年达3.8吨/万千瓦时左右的主要目标,并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打造低碳创新示范等六方面共20项任务。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纳入全国碳市场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详情>>【新】
旨在加强上海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打好基础。《通知》部署上海市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及核查审核两大方面工作。结合上海市石化、化工、钢铁、造纸、民航等行业相关重点排放单位实际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制定了纳入此次工作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5)江苏省
《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详情>>
推动江苏省全面绿色转型。《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4个以上设区市建成国家“无废城市”、到2030年所有设区市均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等目标,明确聚焦转型升级,持续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格局等四大类重点任务,包括实施工业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试点固体废物行业碳排放减量方式等18项内容。
江苏省《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推进江苏省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决策部署。《实施意见》提出2025、2030和2060年发展目标,从全面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体系、低碳高效产业结构体系等九方面提出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强化能耗和碳排放控制力度、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30项措施。
江苏省《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详情>>
明确了2022年推动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建设碳普惠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技术研究、强化组织保障等6大类29项48条具体任务。
《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法规建设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顺利实现,加快推进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明确至2025年,基本建成领域全面、系统协调、实施高效和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加快弥补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碳中和碳达峰)及其他领域法规空白等具体目标,并提出积极协同参与,共建生态文明等6项主要任务。
《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加快促进江苏省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建立健全江苏省绿色消费政策制度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提出推动食品、居住、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消费发展,加强绿色科技和服务支撑等25项任务要求。
《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详情>>
提出“十四五”时期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到2025 年,提升江苏省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5%以上;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66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超过34%等。同时对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抽水蓄能开发等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
《江苏省碳资产质押融资操作指引(暂行)》详情>>
旨在强化碳资产规范管理,推动江苏省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双碳”目标。《操作指引》明确了界定质押融资碳资产种类,融资条件、融资期限额度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要求,规范了质押融资程序、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
三、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1)浙江省
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2版)》详情>>
旨在深入推进浙江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明确了低碳工业园区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及程序;《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明确了工厂在基础设施、能源与资源投入、环境排放等方面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浙江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推动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左右等主要目标,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变革等十一方面提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数智治理体系、严控高碳能源消费、推动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等36项工作内容。
《浙江高质量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详情>>
提出了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2025年目标,明确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绿色低碳标杆、数字赋能现代产业体系等七项重点任务。在打造绿色低碳标杆方面,提出构建清洁低碳与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打造碳达峰碳中和数字化应用场景等具体措施,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详情>>
旨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条例》从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7方面提出建立规划环评与联动机制等30项具体内容。其中针对“碳中和碳达峰”提出了将“双碳”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激励约束机制等4项条例。
2)安徽省
《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提出到2025年安徽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等6项预期性指标和11项约束性指标,从全面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等四方面提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20项内容。
《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安徽省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推进安徽省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能源高效利用。《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核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9个、装机容量1080万千瓦等目标。项目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本原则,要求严格环保措施,不碰触生态红线。
《安徽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详情>>
旨在推动安徽省能源转型变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从绿色转型、能源安全保障、利用效率等五大方面明确了安徽省“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及15项具体指标;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产业现代化、能效治理等七大方面部署了15项重点任务。
3)福建省
《福建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详情>>
提出到2025年福建省数据中心和5G基本形成绿色集约的一体化运行格局,包括西部数据中心利用率由30%提高到50%以上、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 级以上等具体目标,明确创新节能技术、优化节能模式等主要任务,以支撑传统高耗能行业等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总体目标,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详情>>
明确到 2035 年实现率先建成美丽中国福建示范区的远景目标,提出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较2020年分别减少1.10、1.52万吨等9项预期性指标和18项约束性指标;并从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高质量构建生态保护修复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持续提升碳汇能力等24项任务。
福建省《关于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的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推动福建省一批重点领域率先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企业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的主要目标;并明确制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加强绿色技术研发应用等7项重点任务。
福建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
明确了福建省2025年、2030年、2060年双碳工作阶段性目标,部署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及全面建立的时间节点。提出从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等方面推进双碳目标实施,并列举32项细化任务。
《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详情>>【新】
旨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出到2025年福建省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企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绿色信贷规模较2021年末翻一番等目标;明确了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打造生态产业链、能源产业提质增效、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四项重点任务,包括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促进绿色产品消费等18项具体行动。
4)江西省
《江西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江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质增效。《规划》提出到2025年江西省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控制在58%以内等6项预期性指标和6项约束性指标,并从科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等三方面提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增加自然生态系统碳汇、推进实施气候变化试点等19项措施。
《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顺应国内外能源发展新形势,谋划推动江西省能源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到2025年,江西省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655万吨标准煤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4%等,并围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着力提高能源发展质量、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规划共提出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详情>>
旨在加强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江西省“双碳”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方式、资金申请和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等作出规定,明确“双碳”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主要用于支持“双碳”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双碳”基础能力建设、开展工作评价激励三方面。
5)山东省
《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详情>>
旨在加强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成全国一流水平的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目标,从构建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污染源监测体系等六方面明确开展碳排放监测等21项重点任务。
《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统筹推进山东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2025年生态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等目标,从做大做强环保制造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等八方面提出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原料制造、推进清洁化燃料等30项措施。
山东省《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
旨在遏制山东省“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通知》明确强化用能预算管理、坚决完成节能减煤目标任务等四方面共14条内容,包括严守“两高”行业能耗煤耗只减不增底线、鼓励各市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和完善法规制度倒逼落后用能企业退出等。
山东省《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详情>>
提出到2022年底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等目标,并从积极有序调整能源结构、增强能源行业发展新动能等五个方面提出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聚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等31项主要内容。
《山东省钢铁和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详情>>
旨在为山东省开展钢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指南》明确了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和工作程序,并列举了政策符合性分析、核算边界确定等7项评价内容。
《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详情>>
旨在推动山东省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通过碳排放量的减量替代倒逼“两高”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办法》,山东省16个“两高”行业的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新建投资项目纳入管理范围,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替代源的碳排放量按行业确定1.2或1.5的替代比例,确保山东省“两高”项目碳排放总量只减不增。
山东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详情>>
旨在进一步提升山东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知》明确指出,将着力加快绿色低碳城市和美丽宜居乡村等建设,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从构建城乡绿色发展空间载体、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四个方面细化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积极推广绿色建造14条措施,包括开展绿色低碳县城建设试点等。
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详情>>
提出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山东省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并要求按照“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应建尽建”的要求,同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搭建“直交互补、形式多样”的充换电平台,为高效便捷使用新能源汽车打牢硬件基础。
四、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海南省
1)河南省
《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详情>>
旨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支撑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规划》从“十四五”期间能源低碳转型、能源效率提升等四方面提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年均降低19.5%、单位GDP能耗能力年均降低15%以上等3项约束性指标和16项预期性指标,并从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六方面提出大力发展能源低碳循环经济等内容。
《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推进河南省绿色低碳转型、环境污染治理。《规划》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15%等16项约束性指标和9项预期性指标,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等六方面明确30项任务,并提出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等10类重大工程。
河南省《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详情>>
提出河南省将开展科学选用绿化树种草种、加强国土绿化科技研发应用等九项任务,包括探索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培育开发机制等内容。
《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详情>>
提出了到2025年河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以上、“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2025年省内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2022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等目标,并部署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等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河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实施方案的通知》详情>>
旨在推动河南省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明确河南省新型储能发展目标:2025年实现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2030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提出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从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等角度壮大新型储能产业体系,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加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四大项任务。
《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详情>>
提出了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以上、“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2025年省内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2022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等目标,并部署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等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2)湖南省
湖南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
明确湖南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达到22%左右、2030年达到25%左右、2060年达到80%以上等发展目标,并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等十个方面提出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全面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等30项工作内容。
《湖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2-2025年)》详情>>
旨在推动湖南省制造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明确了2025年工作目标,开展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制造业重点领域碳达峰、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等"十大工程",以推动湖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发展。
《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详情>>
提出到2025年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约445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稳定在50%左右等发展目标及8项可再生能源发展预期性主要指标;明确从打造高比例供应系统、深挖包容性发展潜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等方面开展重点任务。
3)广东省
广东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意见》提出到2035年广东省率先建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等目标,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规政策等六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并明确了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等30项措施。
广东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
为扎实推进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提出了2025年、2030年、2050年和2060年四阶段目标,并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等九方面部署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等31项具体措施。
《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详情>>
旨在统筹谋划“十四五”及更长一段时间内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规划》提出了2025、2035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总体目标,以及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市场化机制改革创新等五项主要任务。
《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详情>>
明确了广东省到示范期末,实现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等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等目标要求,并从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等六方面提出了支持自用加氢站建设、加快重载货运和工程车辆电动化等25项任务。
4)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发展目标,从深化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11方面提出实施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引导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等43项举措。
《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详情>>
明确了广西“十四五”总量目标、消纳目标、储能目标、产业目标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广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61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等目标;明确了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比例利用、提质增效等主要任务。
《加快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详情>>【新】
旨在推动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持续提升等。围绕发展农村绿色能源、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等方五大面提出17项任务,包括推进集中式风电大规模开发、发展集中式光伏发电、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等。
《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详情>>【新】
以加快推动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纲,提出2025年及2035年新能源产业发展目标,包括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产销量超100万辆/年等。规划了以柳州、南宁等为重点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布局,明确核心技术重点攻关、壮大集群、智能高效设施建设等六大工程。
5)海南省
《进一步推进海南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详情>>
旨在进一步推进海南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低碳绿色发展。《意见》提出海南省建筑高质量发展的2022年及2025年工作目标,明确了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广装配式内装修、加大热带建筑技术研发力度等重点工作。
《海南省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4年)》详情>>
旨在全面推进海南省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工作,提出到2024年,基本摸清海南省重要红树林、海藻场等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底数,开发若干碳汇试点项目和新型碳汇项目。通过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新模式、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积极推动生态、经济和社会协同发展,探索海洋生态系统增汇有效方式。
五、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
1)重庆市
《重庆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详情>>
旨在依法推动重庆市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工作方案》提出2025年工作目标,从建立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协同管理机制等四方面明确了15项主要任务。在关于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方面提出企业应披露碳排放信息;在强化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行业管理方面提出鼓励重点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报告等。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详情>>
旨在推进重庆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规划》提出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等7项约束性指标,并从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总抓手等六个方面提出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等30项工作任务。
《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详情>>
《规划》提出重庆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等10项约束性指标和6项预期性指标,并提出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等六大重点任务与工作措施,包括发挥碳强度控制引导作用、深化碳排放权交易等。
2)四川省
《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统筹推进四川省“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从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四方面设定了3项预期性指标和17项约束性指标,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九大任务。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提出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要求。
《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详情>>
提出到2025年四川省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约2.57亿吨标准煤、清洁能源装机占比88%左右等发展目标,并提出推进煤炭清洁化生产利用、培育能源新技术新业态等十大重点任务。
四川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
提出了四川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2025年、2030年及2060年主要目标,《意见》明确了推动四川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等十项具体任务,包括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等内容。
《四川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详情>>
旨在推进四川省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规划》明确到2025年水电达到10555万千瓦、风电达到1003万千瓦等六项预期性指标,以及重点推进“三江”水电基地建设,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风光、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等主要任务。
《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详情>>
旨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多措并举推进四川省能源消费转型升级。《规划》提出统筹推进电源建设、推动电网提档升级、推进能源消费转型升级、培育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强化能源民生服务保障、推进能源合作、建立健全现代能源治理体系等十大重点任务。
四川省《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十四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详情>>
“十四五”期间,四川省教育系统将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等“六大行动”,实施资源节约、低碳管理等“五大工程”,到2025年,70%以上大中小学建成“四川省绿色学校”,40%以上高校建成节水型高校,10%中小学校建成节水型中小学校等。
《四川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详情>>
旨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保障四川省能源体系安全。《规划》明确四川省到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等发展目标,提出推动工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等三大任务,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绿色生活方式转型工程等八大工程,包括探索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等。
《四川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详情>>
明确了四川省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碳排放强度下降、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等的具体目标,以及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等八大重点任务,以支撑双碳目标实现。
《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详情>>
提出“十四五”时期,四川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等主要目标,并计划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
《金融支持四川省“5+1”现代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详情>>
旨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引导其为构建四川省“5+1”现代绿色工业体系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支撑。《方案》提出要积极支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融资需求和四川省绿色低碳院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近零碳排放园区等各类特色园区建设,并构建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和专项行动协调机制。
3)贵州省
《贵州省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详情>>
旨在提升贵州省绿色制造水平,推进实施新型工业化。《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绿色工业园区占比50%以上等主要目标,从推动行业绿色化改造、能源绿色化消费等六方面提出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等15项重点任务。
《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规划》明确了贵州省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4项18条目标指标,其中10条为约束性指标,包括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能源消耗累计下降13%、森林覆盖率达64%等。
《贵州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详情>>
明确了到2025年贵州省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01万吨标准煤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77万吨以内,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下降7%等总体目标,力争有条件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省公共机构2030年前尽早达峰,并提出开展绿色低碳改造等五大重点举措,部署了重点推进供暖和制冷系统改造等19项具体工作。
贵州省《“十四五”“智慧黔城”建设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总结出一套体现贵州特色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黔城”建设方案,到2025年底实现“智慧黔城”贵州省全域覆盖。其中,为加速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各试点县(市、区)将建设智能灯光系统,实现开关灯远程控制、精准调节,并在有条件地区应用集成化建筑节能技术,实现对照明、制冷、通风系统的智能化控制,降低碳排放水平。
《贵州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行动方案》详情>>
旨在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从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等六大方面,部署了包括配合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依托贵州省森林资源优势,将林业碳汇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等诸多具体任务。
4)云南省
云南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详情>>
明确2025年和2035年云南省城乡绿色发展目标,并提出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等13项重点任务,包括发展零碳建筑、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等内容。
云南省《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详情>>
助力推动云南省实现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目标,《措施》从实行市场资源化配置等七方面提出保障用地用林指标、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12项任务,包括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内容。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促进云南省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意见》针对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三方面提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存量产能、严格落实价格政策等15项内容。详情>>
《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促进云南省实现减污降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云南省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不断夯实、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等总体定性目标,明确了涵盖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4个领域20项具体目标。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详情>>
旨在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开启绿美云南建设新征程。《规划》提出到2035年云南省绿色发展水平全国一流,资源利用水平全国先进,碳排放实现达峰并稳中有降,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其中包括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等24项内容。
《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大力推动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等主要目标,明确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从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完善经济政策和法规标准体系等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等。
《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详情>>
明确了云南省到2024年绿色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等总体目标,提出了包括绿色铝谷、光伏之都、绿色能源产业在内的十二大重点产业,制定了对应的三年发展目标,例如,到2024年,云南省率先打造形成2-3个绿色低碳高端铝产业园区;光伏产业力争高效电池片产能达100GW/年以上;绿色能源装机达到1.25亿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2%以上等,并部署了相应的重点任务。
5)西藏自治区
《关于促进西藏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详情>>
对“十四五”及中长期做好西藏能源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意见》从资源供应体系建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西藏能源发展目标,并部署了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等六方面重点任务。
六、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新疆
1)陕西省
陕西省《2022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通知》详情>>
明确了2022年陕西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重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按发电行业和其他行业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陕西省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等内容,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及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估。
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工业节能降碳有关工作的通知》详情>>
旨在推动陕西省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绿色转型。《通知》明确了2022年工业节能降碳行动目标,通过开展高耗能行业节能监管、能效分级管理试点、创新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等重点任务,加速陕西省工业节能降碳行动顺利开展。
陕西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新】
明确陕西省2025年、2030年、2060年双碳工作分阶段目标。从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升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等方面部署32项细化工作,包括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等。
本文来源于: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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