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共同的家园!南湖区发布节能减排八项措施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节能减排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为持续深化节能减排工作,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近日南湖区发布节能减排八项措施,并面向全区各级公共机构、企业及广大市民发布倡议,守护共同的家园:
一、实行用能预算管理。能耗总量应以节能审查批复用能为基准,或以前两年总用能高值为参考基准,年度用能不得超过基准,超年度预算用能部分应补缴当年用能权有偿使用费。
二、实行能效评价制度。全面参与重点高能耗企业年度能效评价,以企业年增加值和总用能为依据,评价企业的能耗强度,并实行A、B、C、D行业排名,倒逼D级企业实行整治或加快转型退出。
三、实行奖励惩罚机制。对突破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和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禁止参与下一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取消下一年度财政资金补助资格,限制企业负责人参与政府组织的评奖评优和推荐各类荣誉称号,超年度预算用能部分应补缴当年用能权有偿使用费。
四、实行节能审查机制。严格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对新建“两高”项目,在正式送电验收前应当核验能评、环评等审查审批手续。
五、实行用能交易制度。分级分档实施新增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对新增用能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4吨标准煤/万元以及市政公益类项目,免于征收用能权费用;对0.40以上的征收用能权费用。
六、实行用电压减措施。全区景观美化工程(包括喷泉等附属非照明设施设备)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暂停开启使用。全区公用设施、银行、商场、写字楼、酒店、旅游景区等场所压减电量20%以上,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高效节能电器等节能产品,构建节约型消费模式。
七、实行各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绿色交通,鼓励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推进现代有轨电车线网建设,减少交通领域化石能源消耗;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加大现有建筑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实行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标准,力推装配式建筑发展,减少建筑领域扬尘污染。
八、实行公共机构节能。尽量减少空调使用频率,确需使用时,制热温度不高于20℃,制冷温度不低于26℃;办公及会议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源,减少照明设备电耗,人走灯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开水器等生活设备及时关闭电源,减少设备待机时间;公共区域景观用电尽量关闭;鼓励3层以下不使用电梯或电梯实行单双错层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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