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方案,十大工程助力节能减排
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5%以上,并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实施方案》研究谋划了我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十大工程,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其中,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方面,“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7%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两高”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方面,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到2025年,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2025年年底前,清洁取暖率提高到80%以上,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5亿平方米以上。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方面,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到2025年,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100座,全省主要港口90%以上符合条件的泊位;2025年年底前,完成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国家下达任务,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方面,统筹电力热力供应衔接,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到2025年,“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
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方面,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9%以内;以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为重点,开展黄河流域(山东段)总氮污染溯源分析与专项整治;推动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污染治理,长平滩区6条重要入黄支流力争建成“一河口一湿地”,到2023年,完成黄河流域25个县(市、区)6037个排污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