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
《方案》提出,要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等十三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到202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力争下降13.5%。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3654吨、227吨、6462吨、845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力争基本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方案》明确,要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100%;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我市还将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推进风光储一体化建设;实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程,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建设;实施科技创新与应用工程,推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实施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到2025年,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2天以内,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9.2%;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到2025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以上。
我市将围绕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健全规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nd--来源:《亳州晚报》
编辑:奚婷 校审:贺梦茹审核:邓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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