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202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上海市政府2022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宝山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管理,结合宝山区实际,现制定本区202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八大内容,105项工作)。
>>>一、年度目标对照“十四五”规划和污染攻坚战明确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着力促进产业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产业、能源、交通和农业等重点领域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各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着力加强制度保障等基础工作,打造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为构建新时期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打下坚实基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强化节能环保准入负面清单约束,确保“十四五”约束性目标完成。
2022年,全区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不超过2.5%,能耗总量控制在110万吨标煤,单位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2.9%;VOC继续下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与上年持平并力争有所下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力争比上年有所下降。(见表1)。
表1 全区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重点工作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节能
1
单位增加值能耗
下降2.9%
区发改委
区节能减排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2
能耗总量
110万吨标煤
3
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增速
不超过2.5%
4
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
排放
力争比上年有所下降
5
工业
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完成市下达目标、万元产值能耗力争有所下降
区经委
6
交通运输业
货运企业、客运企业能源消费增速控制在2%以内
区交通委
7
建筑
超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
区发改委
区建管委
8
商业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能源消费量增速控制在2%之内,企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少于3%
区商务委
9
公共机构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人均用水下降1%
区机管局
减排
10
细颗粒物(PM2.5)浓度
与上年持平
区生态环境局
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相关责任部门
11
二氧化硫排放量
力争比上年有所下降
区生态环境局
12
氮氧化物排放量
力争比上年有所下降
13
VOC
继续下降
14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力争比上年有所下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委
15
氨氮排放量
力争比上年有所下降
注:各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均指列入“十四五”考核统计口径内数字。
>>>二、重点工作(一)加快区域转型,盘活低效用地
加快推进吴淞区域整体转型升级,加强落后产能调整力度,实现产业“腾笼换鸟”,提早谋划产业定位。加大落后产能调整力度,重点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企业,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见表2)。
表2加大落后产能调整力度
重点
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加快推进整体转型
16
加快推进吴淞重点区域整体转型升级,出台《宝山区全面奋进北转型全力建设主阵地行动方案》
区发改委
17
持续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投资,启动存量企业增资扩产计划,支持优质企业通过新增项目、提高容积率、技术改造等方式扩大投资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8
制定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开展区属工业企业5000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
区经委
区发改委
等部门
区相关街镇(园区)
19
加强落后产能调整力度,全年完成调整项目40项
区经委
20
持续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全年力推项目2-3个
21
强化土地保障,加快建立产业用地储备专项资金,新增土地出让计划40%用于产业发展
区规划资源局
(二)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利用效率
推进宝山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清洁高效能源利用,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主要产品能效水平,扩大清洁能源利用规模,确保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见表3)。
表3优化能源提升利用高效率
重点
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2
禁止新建燃煤设施,严格实施重点用煤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对上年度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完成保持“零”增长态势
区发改委
区经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相关街镇(园区)
23
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分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关口数据对接市能源监控中心,推动实现能耗总量和能效的双控目标
24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落实市级联合评审机制,严格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约束
25
按照市下达可再生能源任务推进我区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区发改委
区经委
区建管委
区交通委
区卫健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教育局
区绿化市容局
区机管局
区住房保障局
区相关街镇(园区)
26
科学组织空气重污染应急和错峰生产保障,针对钢铁、建材、化工等大气污染高排放行业,实施分类差别化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委
27
制订宝山区2022年光伏发展计划,初步确定70个光伏项目,新增光伏装机容量30兆瓦
区发改委
加快绿色制造体系
28
推进绿色制造,形成1-2条绿色发展示范产业链
区经委
区发改委等部门
29
加快在地国企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与宝武共建宝武(上海)碳中和产业园
区发改委
区经委等部门
(三)挖掘节能潜力,聚焦重点领域
加强全区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节能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进实施,提升工业、商贸服务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挖掘节能减排工作潜能。(见表4)
表4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重点
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综合
30
负责全区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节能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进实施;制定全区重点工作安排和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措施
区发改委
31
实施2021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32
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监管
33
认真落实国家、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方案,制定完成“宝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34
严肃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35
修订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继续开展政企协商,编织重大活动保障分级管控清单,依托“一网统管”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和汇总,秋冬季及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专项执法行动,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减排
区生态环境局
36
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与环评和排污许可制的有机衔接
工业
37
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组织园区验收
区经委
38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动完成强制清洁生产10家
建筑
39
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万㎡,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100%实施,能源审计11幢,能耗公示10幢;完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区发改委
40
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积极推进符合要求的建设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鼓励创建节约型工地
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
41
全区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装配率不低于60%,促进BIM技术、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
区建管委
42
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43
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积极推进我区绿色生态城区的创建工作
44
持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废弃混凝土和再生建材等节能绿色建材行业监管
区绿化市容局
区建管委
45
为50 个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区住房保障和房管局
46
电梯加装新增600 台,完成200 台
47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
48
优化调整10 条公交线路,新建50 个公交候车亭,新增1000 个公共停车泊位、500 个共享泊位
区交通委
49
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50
加强交通工具低碳化转型,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30 辆,新能源出租车100辆
51
推进出租车、运输车使用天然气(或清洁能源)的示范性项目推广和后续监管,推进公交新能源车辆更新
商业
52
引导零售企业采购和销售节能产品,在大型超市、百货店、批发市场和餐饮企业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宣传贯彻国家关于食品包装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倡导销售“适度包装商品”,抑制过度包装
区商务委
公共
机构
53
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区机管局
质量
监督
54
对辖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开展审查,并在企业自查基础上逐家开展现场审核,持续推进能耗在线采集工作,协助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申请能耗数据在线接入扶持资金,促进和落实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区市场监管局
55
积极宣贯能源管理体系对企业降低能耗的作用,引导企业进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引导已获证企业顺利通过监督审核
56
组织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双随机执法检查,督促生产企业规范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备案工作,督促流通企业加强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管理
(四)强化污染减排,推进污染防治
强化污染减排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推进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气、水、土三大专项治理计划中的各项任务,继续强化对重点减排单位的监督管理,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见表5、表6)
表5强化污染综合整治管理
重点
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强化污染排放监管
57
深化工业污染物减排
区经委
58
强化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管理基本全覆盖,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机衔接
区生态环境局
59
持续推进中央、市环保督察反馈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精细化管理机制
60
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61
推动宝钢支线污水管网、南大北块初雨调蓄池等项目,月浦城区和张华浜东排水系统建成投用,完成泗塘厂初雨调蓄工程建设
区水务局
62
深入实施“河长制”,持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开展杨盛河、练祁河等综合整治,实施走马塘、荻泾、南泗塘等河道疏浚工程,开展水源地20 条河段水生态提升,确保“3+15”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逐步提升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促进移动源污染减排
63
研究道路拥堵及堆场治理专项课题,源头减少尾气排放,加强柴油车检测,重点强化入户抽查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委
64
持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管监测
表6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
重点
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65
推进重点行业VOC深化治理全面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委
66
深入实施“片长制”“路长制”,聚焦在建工地、内河码头等易扬尘点位,强化扬尘治理,PM2.5、空气质量优良率等指标持续保持较好水平
67
新创5个“高标准保洁区域”,建成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居住区和单位分类达标率在95%以上
区绿化市容局
(五)完善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
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培育全社会绿色消费理念,加强宣传引导和执法检查。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创建、再制造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见表7)
表7加大科技支撑循环利用
重点
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鼓励企业节能研发
68
对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和企业给予优先支持,争取国家、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有5-8项属于节能降耗技术项目,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有3-5项属于节能降耗项目。确保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无一高能耗、重污染企业
区科委
69
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及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技术对接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耗产学研合作
70
鼓励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领域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发动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领域企业参赛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宝山赛,努力形成人才集聚活跃,服务完善到位、政策高效协同的良好环境
创新技术和策略开发
71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和减排策略开发
区生态环境局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72
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积极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区等试点工作,逐步扩大低碳试点范围,加快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
区生态环境局
推进节能成果应用
73
实施高成长性企业培育计划,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10 家、国家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区级技术创新中心5 家、区级企业技术中心100 家、市级创新创业载体4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80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同比增长30%,完成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80 个
区科委
74
加快实施宝山区与上海大学区校合作三年行动方案,深化环上大科技园建设,实现转移转化科技成果25 项
75
完善宝山复旦科创中心运行机制,落地转化8 个创新项目
76
深化与国际国内知名高校战略合作,签约第三方服务机构15 家、转化高校科技成果15项、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25 家
77
全力推动石墨烯、新能源关键材料、智慧诊断等功能型平台建设,建立市级孵化器,完成中试孵化项目8 个,形成各类专利15 项
完善循环制度体系
78
组织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区经委
区发改委
79
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创建节水型园区、节水型企业,推进水资源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80
配合市经信委推进宝山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建设,提升废酸、焚烧灰渣等处置能力,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评价体系并发布等级评估情况
区经委
81
重点落实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的要求
区商务委
(六)围绕生态之城,建设美丽乡村
推进“绿色田园”建设,加快农业综合发展,持续开展城乡绿地、林地、公园建设,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见表8)
表8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
重点
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推进绿色田园建设
82
加快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创建3500 亩绿色生产基地
区农业农村委
美化城市市容环境
83
推进12个街镇成功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区
区绿化市容局
84
推动区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新建改建口袋公园2 个,新建各类绿地50 公顷、立体绿化3万平方米、绿道7 公里,绿化覆盖率达39%。加快美兰西湖公园等建设
85
吴淞江生态文化公园完成规划编制并启动建设
区规划资源局
(七)完善制度政策,夯实能力建设
完善法规标准、制度和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完善市场化机制,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在线采集、监测,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见表9)
表9完善能源管理监测体系
重点
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扩大政策扶持范围
86
进一步加大扶持范围,修订“科创30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企业绿色改造,鼓励绿色工业示范和绿色技术推广,引导绿色工业做大做强
区发改委
区经委
区财政局等部门
87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
区发改委
(区金融办)
推进能源管理体系
88
完善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管理制度,深化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状况报告“双报”制度
区发改委
区经委
89
严格实施能耗双控制度和责任考核, 区级政府“十四五”节能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重点用能排放企业落实责任目标
90
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落实健全能源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开展内部能源审计和计量管理等相关工作,支持重点用能单位申请第三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督促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能源统计能力建设
91
协同其他委办局举办能源统计培训,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宣传;不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继续做好能耗核算工作,加强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
区统计局
92
加强对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能耗数据的跟踪分析,开展能源统计执法工作
93
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平台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和监测,提升能耗数据质量,持续健全平台功能,开展数据分析应用。探索深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平台的示范应用。
区发改委
94
加大推进宝山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监测
95
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和能耗数据异常现场维护
区市场监督局
96
持续扩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平台功能和接入范围
(八)营造节能氛围,增强环保意识
营造节能减排氛围,增强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针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集中培训,提升节能意识和能耗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见表10)
表10发动全民共同参与
重点
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宣传
97
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宣传教育
区委宣传部
区发改委
区经委
区交通委
区机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教育局
98
培育公益组织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通过“五进”(即进商场、进企业、进园区、进楼宇、进校园)对不同群体宣传低碳节能环保理念;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的意识
99
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推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100
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月活动
机关
101
统筹开展节约型机关,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联合区发改委、开展机关食堂“光盘行动”、第十届“仲夏话节能”公益论坛活动
区机管局
企业
102
继续开展商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宣传商业领域开展节能降碳工作的目标、举措和进展,宣传商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典型事例、法律法规等
区商务委
家庭社区
103
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社区”活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五大发展理念、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和本区措施成效、先进典型。
区委宣传部
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104
依托节能宣传周、自然保护周等开展低碳环保科普宣传。通过宝山科技微信公众号、社区科普宣传栏、科普之光景观带等科普阵地加大节能减排科普宣传力度
区科委
105
指导社区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培育家庭节能减排志愿者队伍,结合宝山特点,组织好主题教育开展,科普基地参观等,提高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度
区绿化市容局
>>>三、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重点工作安排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各方面工作;定期对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跟踪分析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高度重视,加强监管。
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组织开展各项节能减排专项检查,严控新增项目用能,完善能评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新增项目节能审查闭环管理。
(三)部门协同,强化配合。
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形成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各配合单位要跨前一步,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实施。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
通讯员:陆舒沁
编辑:宋鸽
校对: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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