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如何推进节能减排?中央和国家机关实施定额管理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孝金波)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将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那么,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公共机构节能的先行者,应该如何推进节能减排?围绕近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以下简称《定额》),人民网专访了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负责同志。

人民网:首先请介绍一下这次制定《定额》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公共机构节能的先行者,十年来,我们以指标管理为约束手段,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与2010年相比,2019年中央国家机关建筑面积用电量、人均用电量、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了24.82%、14.04%、10.76%。

“十四五”时期,国管局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推进全国公共机构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今年,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将按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要求完成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此次制定印发《定额》,是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层面的制度设计,目的是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示范引领先行作用。

人民网:请问制定《定额》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制定印发《定额》,一是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国管局会同中直管理局制定印发《定额》,有利于推动全国公共机构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在落实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作中走在前、做表率。二是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配套标准。《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编制《定额》是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实际行动。三是优化节能目标管理的现实需要。“十二五”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一直采用指标逐年同比下降的方式下达能耗指标,对推动各部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了重要的约束性作用。但随着节约能源资源向纵深推进,用能刚性需求增长与指标同比逐年下降的矛盾日益凸显。《定额》旨在完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将单纯的指标同比下降转变为定额管理与指标一定下降率相结合,有助于科学促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人民网:请问《定额》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定额》编制过程中,我们立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费实际情况,注重体现《定额》的可靠性、权威性和先进性。

可靠性。以中央和国家机关近十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大数据为基础,挑选近3年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样本的近9000个数据,通过认真筛查、分析、验证,确保数据样本支撑《定额》编制的基础坚实可靠。

权威性。在制定过程中多次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重庆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专家参与研究讨论,确保技术支撑有力;先后4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及时吸收借鉴,确保实施可行;积极借鉴有关部门已出台的相关标准,确保相互协调一致。

先进性。将《定额》主要指标值与部分地区已出台的党政机关能耗定额标准中的相关指标进行了对比。《定额》中部分指标值低于上述地区同类指标,部分指标值互有高低,体现了一定的先进性,确保中央和国家机关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人民网:请介绍一下《定额》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定额》立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工作的需要,按照机关事务标准格式设置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指标、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实施等7大部分内容,主要明确了《定额》的适用范围,相关指标选取和计算方法等,核心是指标选取和定额值的确定。《定额》指标涵盖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主要用能评价指标和重点用能部位,选取了与建筑面积相关的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等3项指标;与用能人数相关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非供暖能耗、人均电耗、人均用水量等4项指标;还有1项数据中心机房能源使用效率指标。

每项指标分别设置了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三个等级值。其中,约束值是指在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正常办公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基准值是指在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正常办公前提下,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基础水平值。引导值是指在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正常办公前提下,采取更加有效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期望目标值。

人民网:请问《定额》印发后,将具体开展哪些工作?

答:一是优化节能目标管理方式,下达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将改变多年来一直采用的指标逐年同比下降的简单方法,转变为以定额管理和一定下降率相结合的方式下达中央和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强化指标约束。具体来说,从2021年开始,对于上年度实际能源资源消耗大于约束值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每年不小于4%的降幅下达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要求其降至约束值以下;对于上年度实际能源资源消耗小于约束值但大于基准值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每年不小于2%的降幅下达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督促其尽快达到或低于基准值;对于上年度实际能源资源消耗小于基准值但大于引导值的部门和单位,维持上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不变,鼓励其尽快达到引导值;对于上年度实际能源资源消耗小于引导值的部门和单位,可适当放宽指标,按照不大于2%的增幅且小于定额引导值下达能源资源消耗指标。

二是督促开展能效对标。按照通知要求,我们要求各部门对照《定额》进行对标,查找薄弱环节,制定能效提升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系统化推进全国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我们正在督促各地区抓紧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区用能实际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系统谋划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转变,争取在“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

人民网:请问如何确保《定额》提出的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答: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和帮助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不断了解定额、掌握定额、应用定额,为实施定额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抓好《定额》应用。切实发挥《定额》的约束作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将按照国家深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严格依据《定额》下达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查找不足,切实整改提高。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将强化指标约束力,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实行通报排名制度,确保《定额》实施取得实效。四是实行动态调整。《定额》各指标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将依据形势发展变化和节能工作进展,计划3至5年对《定额》进行修订调整,保持动态更新,确保定额既符合实际,又能适度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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