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这么干

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近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

01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02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比2020年下降5%左右、控制在1.24亿吨左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5.50万吨、4.76万吨、5.43万吨、0.36万吨。

03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01.工业节能降碳工程

“十四五”时期,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以上(扣除国家单列项目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到2025年,力争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

02.重大平台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到2025年,重大平台区域能评覆盖率达到100%,60%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成清新园区,所有设区市及60%的县(市、区)建成“无废城市”。

03.城镇建筑节能提升工程

到2025年,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设计节能率提升至75%以上,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04.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到2025年,全省主城区公共交通领域车辆(应急保障和特殊需求车辆除外)新能源化率达到80%,全省更新淘汰国四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4万辆。

05.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力争出水达标率达到9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

06.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到2025年,全省80%以上的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全省公共机构煤炭零消费、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

07.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到2025年,省管内河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水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

0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4%左右。

09.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

10.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完成400万吨/日,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00万吨/日,新增和改造污水管网4000公里,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04 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01.优化能耗双控制度

科学分解各设区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年度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耗总量考核。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开展用能预算监测预警、考核评价,增强用能预算约束力。

02.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落实制造业企业差别化排污机制,开展总量减排核算,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

0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开展“两高”项目分类处置,严格落实新上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2吨标准煤/万元能效标准,建立完善“两高”项目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减量等量替代制度。

04.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能保障

跨年度使用“十四五”能耗指标,在市域范围内统筹使用能耗指标。对含有原料用能的新上项目,按照扣除原料用能后的能耗开展节能审查。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节能技术改造实现节能量、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企业存量用能空间,可用于平衡重大项目用能需求。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吨标准煤/万元的重大项目,开通节能审查绿色通道。

05.健全法规标准

推动制修订《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节能标准。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深入开展能效、水效、绿色产品领跑者引领行动。

06.完善经济政策

加大节能减排财政支持力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实施力度,加快绿色债券发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绿色信贷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制度,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07.完善市场化机制

深入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建设。

08.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09.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全覆盖节能监管体系和全闭环节能执法体系,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10.强化节能减排数字赋能

推动节能减排流程再造、制度重塑,迭代完善节能降碳e本账、减污降碳在线等多跨场景,构建目标分解、跟踪监测、考核评价全链式闭环管理模式,提高节能减排目标精细化管理水平。

05 强化工作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

强化监督考核

开展“十四五”设区市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设区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完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强化专项督察。

开展全民行动

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

(供稿:节能处/责编:来莹芳)

(信息来源:浙江发改)

(原标题:工作方案来了!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这么干)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